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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迎检工作

发布日期:2023-1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语用处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2023年11月23日,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教授曾米鲁、集宁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一弘、通辽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党总支副书记于丽娜组成的专家组莅临我校,对我校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指导。检查组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会议咨询、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我校2020年以来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情况,机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普通话培训测试办公场所、测试机房及设施、防作弊系统建设、培训测试组织管理情况、培训测试质量和科研情况等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指导。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宫箭,教务处处长王利,教务处副处长侯欣舒,文学院副书记、副院长牛海龙、文学院副院长石海光以及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汇报会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宫箭主持,教务处处长王利做工作汇报。汇报中,王利处长首先从机构设置、经费支撑、硬件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工作成效等方面介绍了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基本情况;接着,又分别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语言文字推广传承、语言文字社会服务工作以及近年来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等方面向检查组做了汇报。

在交流反馈环节,检查组高度肯定了我校近年来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性意见。

(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宫箭发言)

(教务处处长王利发言)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曾米鲁发言)